头号枪击要犯陈勇志翻案成功 逆转轻判20年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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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枪击要犯陈勇志1998年在台南路易13KTV持枪扫射造成2死2伤,去年最高法院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检察总长认为案件争讼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审判法减刑规定,为他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逆转改轻判20年确定,他因另遭判处2个无期徒刑,不会影响执行期。

49岁陈勇志,1997年犯下金钱豹夜总会枪击案造成1死,隔年他到台南路易十三KTV喝酒,因同包厢友人被殴打他开枪扫射致2死2伤,不久,他又到台中普罗酒店持枪扫射100多发子弹,造成1死1伤。

4个月内犯下3起枪击案造成4死的陈勇志,2000年逃亡大陆,他在大陆购屋与女友及小儿子低调生活,期间,两度因缺钱隔海恐吓取财未遂,直到2010年遭大陆公安缉捕到案遣返回台,才结束逃亡近11年的日子,检方侦查后依杀人罪将他起诉。

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及更审都将陈勇志犯下金钱豹、普罗酒店部分各判处2个无期徒刑,台南路易13KTV部分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2015年最高法院将死刑部分撤销,2个无期徒刑部分驳回上诉、判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