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甲88枪击案二审「红龟」仍判10年 接应者原无罪逆转改判1年

台南88枪击案策画者洪政军(中前)及枪手孔祥志(中后),二审仍分别判刑10年及8年。(本报资料照片)

前年九合一投票前引爆朝野互控「黑金」的台南88枪击案,台南地检署起诉8名被告后,一审判处教唆开枪的「红龟」洪政军10年、枪手孔祥志8年、资助2人在大陆藏匿的慈济宫董事长王文宗6月,另2人5月,3人无罪。检方、王文宗均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27日宣判,一审无罪的李奇汉改以帮助犯判刑1年,其余7人均维持原判。

检方起诉,此案犯案动机为原本私交甚笃、在政治上更有紧密结合的学甲慈济宫董事长王文宗、前台南市议员谢财旺及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等3人,于2018年底关系生变,王文宗因故与谢财旺、郭再钦交恶。

谢财旺于2022年台南市议员选举时,决定不再参选,推由女儿谢舒凡以民进党党籍参选,以承继其政治香火。不料,王文宗竟伙同其好友绰号「红龟」的洪政军,共同计划于大选前对郭再钦的公司及谢财旺服务处开枪,并商议由洪政军指挥执行此事,完事后由王文宗安排逃亡后的援助。

前年11月10日1时许,孔祥志奉命,由李奇汉开车搭载前往武圣夜市,孔下车后步行至花园夜市停车场骑乘机车,再前往学甲。孔于2时58分持冲锋枪在郭公司扫射58发子弹,3时6分许转往谢总部铁门扫射30发子弹,骑车扬长而去。

案发后,洪、孔于去年11月12日清晨由不详共犯接应,搭乘渔船偷渡至大陆福建沿岸,上岸后再由大陆人士接应,并安排居住在福建泉州住宅内。王得知洪、孔已偷渡成功,二度前往大陆,并均下榻在泉州酒店,且王应洪的请求,以其名义在当地申办手机、微信支付,资助两人日常开销。

案移台南地方法院审理,洪政军被依非法持有非制式冲锋枪、入出国移民法等2罪判刑10年,并科罚金30万元;孔祥志依非法持有非制式冲锋枪罪判刑8年,并科罚金20万元;被控「幕后藏镜人」的王文宗依使犯人隐避罪判刑6月;共犯杨展华、郭建彰也依同罪各判刑5月,3人都可易科罚金;至于共犯谢俊诚、李奇汉及蔡金郎均无罪。

一审还认为,孔祥志虽自白为88枪击案枪手且单独作案,洪政军也否认参与枪击案,但因孔开枪前曾向友人预告在等命令行事、作案完可拿50万并接替大哥位置、作案前频繁与其大哥即洪政军联系、作案机车是洪提供;洪还安排孔作案后一起偷渡至大陆藏匿,以及2人在大陆期间的生活开销均由洪支应,加上孔、洪与被害人郭再钦、谢财旺并无深仇大恨,或有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纠葛,可知他们背后另有他人谋画主持枪击案。

至于王文宗部分,检察官提出的证据,只能证明王文宗与郭、谢原先在私谊及政治上均有紧密互动,直到2018年议长选举后,王即与郭、谢决裂,无法证明王与洪、孔共同谋画本案。一审认为,检察官既未举证与郭再钦、谢财旺2人在经济、政治立场对立者,除王文宗外,并无其他仇家或怨隙者存在,不能仅凭王与郭、谢于2018年后关系恶劣、政治立场对立,即推论枪击案一定是王文宗隐身幕后主导、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