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枪击云林勇警案 地院判12年6月
谢姓通缉犯去年枪击云林员警林俞宏(左),本月16日云林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等罪,判谢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此案因林事后不仅未破格晋升,考绩还被打乙等,引发社会关注。(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台西警分局桥头派出所员警林俞宏,去年10月21日处理汽车受困农田案,发现谢姓车主是通缉犯,谢嫌趁林靠近时持枪射击,子弹擦过林头部右侧血流不止,谢嫌趁逃逸隔日遭逮捕,云林地院本月16日依杀人未遂等罪,判谢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此案因林事后不仅未破格晋升,考绩还被打乙等,引发社会关注。
判决书指出,谢嫌于2023年10月21日晚上,驾车行经麦寮乡桥头村产业道路,因不慎驶入农田受困,附近民众好心代为报警,林俞宏与桥头派出所所长林钰家前往协助,林俞宏发现谢嫌是通缉犯后,准备告知林钰家,谢嫌查觉情况有异,竟从背包内拿出手枪射击2警,其中1枪擦过林俞宏头部右侧。
林俞宏拔枪反击,谢嫌边开枪边退后,最后弃车逃逸,林俞宏头部中弹血流不止,送医幸无生命危险,隔日警方在麦寮乡一处工寮逮捕谢嫌。警方侦讯时,谢嫌对于犯行坦承不讳,其被查获的枪枝及子弹,经送验后为改造手枪,子弹则有制式与非制式,均具杀伤力。
判决书指出,谢嫌之前因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案,仍于诉讼程序进行中,却不思警惕悔改,再购买犯下本案的枪枝,先后犯下窃盗、妨害公务、杀人未遂等犯行,对社会治安、他人人身或财产等安全影响甚钜,显然没有轻纵的理由,因此依杀人未遂等罪,判谢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
此案林俞宏执行勤务遭遇枪战受伤并英勇还击,年终考绩却遭列乙等,引发各界热议。云林县警局目前已主动协助林循救济管道提起考绩复审,除已陈报警政署待审的特殊功绩升职外,另将依《考绩法》申请专案考绩,确保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