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 通缉犯枪伤警 一审判12年6月

谢姓通缉犯去年枪击云林县台西警分局警员林俞宏(左),云林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徒刑12年6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台西警分局桥头派出所警员林俞宏去年10月21日处理汽车受困农田案,发现谢姓车主是通缉犯,谢男趁林员靠近时持枪射击,子弹擦过林的头部右侧血流不止,谢则趁机逃逸,隔天被逮捕。案经云林地院审结后,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徒刑12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此案因林事后不仅未破格晋升,考绩还被打乙等,引发社会关注。

判决指出,2023年10月21日晚上,谢男驾车行经麦寮乡桥头村产业道路时,因不慎驶入农田受困,附近民众好心代为报警,林俞宏与桥头派出所所长林钰家前往协助时,林发现谢是通缉犯,正准备告知林钰家时,谢男查觉情况有异,竟从背包内拿出手枪射击2警,其中1枪擦过林俞宏的头部右侧。林俞宏见状也立即拔枪反击,谢嫌边开枪边后退,最后弃车逃逸。

林俞宏头部中弹血流不止,送医幸无生命危险,隔日警方在麦寮乡一处工寮逮捕谢男。警方侦讯时,谢对犯行坦承不讳,至于被查获的枪枝及子弹,经送验后为改造手枪,子弹则有制式与非制式,均具杀伤力。

法官认为,谢男先前因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案仍在诉讼程序中,却不思警惕悔改,再购买犯下该案的枪枝,先后犯下窃盗、妨害公务、杀人未遂等犯行,对社会治安、他人人身或财产等安全影响甚钜,显然没有轻纵的理由,因此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徒刑12年6个月。

此案中,林俞宏执行勤务遭遇枪战受伤并英勇还击,年终考绩却被列乙等,引发各界热议。

云林县警局已主动协助林员循救济管道提起考绩复审,除陈报警政署待审的特殊功绩升职外,还将依《公务人员考绩法》申请专案考绩,确保他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