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奶杀婴案 「缃缃」伯母判刑20年定谳

邹雅婷妯娌不合,在缃缃的奶粉中掺入盐。(资料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前年震惊全台盐奶杀婴案,在30日全案定谳,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高等法院依伤害致死罪判处20年的判决。

妇人邹雅婷因为与女婴「缃缃」的母亲不合,故意在「缃缃」的奶粉中添加海盐精盐想让她「拉肚子」,导致2个月大的「缃缃」最后因高血钠症并发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当时一审认定邹女杀人动机,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判刑20年,今年2月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最高法院在30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新北市芦洲区3个月大女婴缃缃在前年因高血钠症死亡后,缃缃妈妈亲人一度怀疑所购买的奶粉有问题,而出面指控奶粉公司,但检警经深入调查后,却意外揪出在奶粉中掺盐的竟是女婴的伯母邹雅婷。邹女因与「缃缃」母亲不合,不仅在对方怀孕时潜入房间铁钉泄愤,更因不满自己孩子遭到对方喝斥,决定在奶粉中掺入海盐和精盐,意图让「缃缃」拉肚子,没想到最后却让「缃缃」丧命。

▼最高法院30日驳回上诉,维持服刑20年的判决,全案定谳。(资料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