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副省长季缃绮贪污一审判14年
山东省政府前副省长季缃绮以受贿罪和贪污罪,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
季缃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商业合作、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571.54849万元;以公务送礼为由,骗取银座美术馆馆藏书画作品等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计价值人民币1224.24万元。
19日上午,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季缃绮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季缃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季缃绮受贿、贪污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