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受害家属青山惠昭获赔600万元! 228基金会放弃上诉

▲二二八首位外籍受难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赔日人遗族600万元。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二二八事件日籍受难者青山会先家属青山惠昭日前向二二八基金会申请600万元赔偿,遭内政部以台日双方平等互惠为由拒。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17日判决青山惠昭胜诉,二二八基金会应核发600万元赔偿金全案仍可上诉,但二二八基金会24日决定不再上诉,确定赔偿600万元。

青山会先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受难,同时也是首位被中华民国政府承认的二二八事件外国受难者,他的儿子青山惠昭为了替他讨回公道,再2013年8月2日提出二二八事件受难者赔偿金申请,二二八基金会经初步调查认定属实,原本已做出通过赔偿600万元的决定,但二二八基金会的主管机关内政部却以台日两国没有国家赔偿「平等互惠」的先例为由,发函指示基金会拒赔。

因此,青山惠昭在2015年初再度提出诉愿,但遭行政院驳回,同年9月便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月中旬宣判,基金会须赔6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二二八基金会选在24日二二八事件69周年前夕下午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是否提出上诉,最后也做出决议,基金会将放弃上诉,确定赔偿青山惠昭600万元,也让我国出现了第一起外籍受难者家属赔偿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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