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中港店害她摔伤 妇获赔85万不服再上诉

东森新闻记者蔡信章/台中报导

台中市60岁妇人洪水美,三年前到麦当劳中港店吃饭,因为店家地板湿滑,导致她摔倒,至今仍行动不便,她提告求偿400万元,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店家有疏失,判麦当劳和三名员工连带给付赔85万元,但妇人认为判太轻,表示还要上诉。

一大早要出门,郑洪水美得拿着拐杖辅助,一跛一跛地显得有一点吃力,因为她的脚曾重重地摔一跤,造成行动不便,左手更是三叉神经受损,让原本从事脚底按摩工作的她,再也使不上力。郑洪水美说,「因为我手没有力量,没有办法按摩;还有要去别人家里,假如人家二楼,我没办法上去,脚部有时候像针在插。」

讲到摔伤的过往,郑洪水美就很难过。三年前(2009年3月)她到麦当劳中港店用餐,员工洗地板造成地面湿滑,但没有告示牌,她走过去重重摔一跤,导致手脚受伤,气得提告求偿400多万元,一审判85万元,让她无法接受。郑洪水美说,「没办法接受!真的没办法接受!大鲸鱼小虾米,就是欺负我们就对了。」

原本可以靠按摩谋生的能力没了,郑洪水美和丈夫认为判得太轻了,决定再上诉。而台湾麦当劳公关部表示尊重司法,不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