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奶案狠心伯母不服提上诉 法官斥:拿把盐给妳试试?

女婴伯母邹雅婷因为先后在奶粉中加盐,导致女婴因高血钠症逝世。(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日前震惊社会的盐奶杀婴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伤害致死罪判刑20年。但女婴伯母邹雅婷认为一审刑期太重,因此提起上诉。高院法官29日开庭审理时,当庭训斥邹雅婷多次在奶粉加盐的犯行,等同在慢慢凌迟被害女婴。

女婴缃缃2013年11月因高血钠症不幸逝世检方深入追查后才发现,死者伯母邹雅婷只因和女婴母亲妯娌不和,先后4次在女婴喝的奶粉内加盐,依杀人罪嫌将她起诉。

当时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邹女对女婴母亲虽有所不满,但并无深仇大恨,因此认定邹女应没有杀人的故意,改依伤害致死罪判刑20年。如今全案经上诉后,邹雅婷29日在庭上承认犯罪事实、也承认伤害致死罪,但她强调自己只是想让缃缃拉肚子,并没有想让缃缃死亡,认为一审判的刑期太重。

法官听完后,训斥邹雅婷犯罪手法太狠心,还说「如果拿一把盐给你吃,你试试看?」、「你有没有想过这样是慢慢凌迟小孩,她年纪小又不会说话?」让邹雅婷闻讯后立即低头哭泣,直说「我知道,我做错了,我只想让她拉肚子。」

尽管邹女委任律师表示,邹雅婷案发后曾三度自杀,充满悔意,还每天写信给缃缃母亲认错。但公诉检察官认为,邹女在奶粉中多次加盐,可预见女婴因高血纳症死亡的结果,应以杀人罪论罪

▲邹雅婷认为一审判得太重,强调自己只是想让女婴拉肚子,无意杀人。(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