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假球案减刑 猿持续向涉案球员求偿
中华职棒第5次假球案,高等法院于13日上午宣判,陈致远、张志家等人均获减刑改判,外界认为这是「轻判」,Lamigo桃猿领队刘玠廷表示,对于刑事判决没有意见,但会继续向涉案球员进行民事求偿。
高等法院13日宣判,陈致远及蔡丰安都判有期徒刑6个月,张志家有期徒刑4个月,均可易科罚金,3人刑度都较一审轻。法官宣判时表示,由于刑法新旧法适用,95年7月前犯罪,应视为连续犯,仅论一罪,被告刑度都降低。
刘玠廷表示,法官会这样判,自然有其道理,有判刑就是有罪,尊重判决,但桃猿会继续向涉案球员进行民事求偿,希望有警示作用。
刘玠廷也指出,每次假球案发生,球迷崩解,得花很多时间重建,然而受伤最大的其实是球队,在精神和物质方面都受害,希望大家爱惜职棒,「要破坏只要一个晚上,重建却很花时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应该不会再有人对这个环境有兴趣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