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夫妻档3年汇款23亿太可疑 检查出「两岸地下汇兑」起诉

桃园一名魏姓男子伙同大陆人士妻子违法从事地下汇兑,3年间银行帐户汇出汇入之汇兑金额逾23亿元,桃园地检署依违反《银行法》起诉。(示意图视觉中国CFP,本案无关)

记者沈继昌廖安莘/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魏姓男子任职于某科技公司,因派驻大陆工作而与当地台商熟识,竟在2013年至2016年间伙同大陆人士及在台的许姓妻子违法从事地下汇兑业务桃园市调查处指出,由于魏男许女2人在台的银行帐户3年间汇出汇入之汇兑金额逾23亿元,因金额庞大引发注意而查出此情;2人坦承犯行,并表示因此获得322万元的报酬。桃园地检署20日依违反《银行法》将魏男、许女2人起诉。

起诉书指出,魏姓男子(47岁)于2003年派驻大陆,因工作之便而结识许多的台商,自2013年4月起至2016年1月,竟与一名台商高男与其大陆配偶汪女一同从事地下汇兑业务,若有客户需要汇款台湾,就由汪女收受人民币后,通报在台的许女(44岁),再由许女将台币汇入指定的客户帐户内;然而台湾客户若需汇款到大陆,亦循相同手法汇兑。

桃园市调查处指出,由于魏男、许女2人的银行帐户在2013年4月到2016年1月间,3年内出现23亿3876万多元的汇出汇入之款项而引发注意,且认为与他们的工作收入不成比例。魏男、许女2人坦承犯行,并表示从中获得322万元的报酬,桃园地检署20日依违反《银行法》将2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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