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子公司前老董不伦恋 挨告妨害家庭不起诉

▲鸿海公司董事长因不伦恋挨告妨害家庭,北检认为已签和解书,不起诉处分。(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鸿海子公司「孚创云端」前董事长李嘉博与一清洁公司女负责人「赤裸幽会」,被女方丈夫捉奸在床,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李嘉博得赔偿50万元,至于被告妨害家庭部分,台北地检署认为,千和解时,女方丈夫便已原谅妻子李男,因此给予不起诉处分。

《镜周刊》曾报导,李嘉博与一清洁公司女负责人幽会,被女方的丈夫捉奸在床。事后原本3方签下和解书,赔偿金额50万,但李嘉博竟搞失踪未履约挨告,也不出庭。女方丈夫因此对妻子及李男提告妨害家庭。

根据周刊报导,60多岁的李嘉博在2017年9月,与一清洁公司40多岁的贺姓女负责人,在其清洁公司内的休息室全身赤裸幽会,贺女的丈夫带人冲进现场捉奸,当时李男相当慌张,不断阻挡「不要拍」,也赶紧寻找衣物蔽体,模样狼狈。

事后3方协调和解,并签下「两个礼拜内将现金新台币50万」给付给贺女丈夫的和解内容,待李男付清款项后,贺女丈夫就需放弃一切形式诉讼法律责任追究。

但履约期限到,李男不但没付款还搞失踪,贺女的丈夫因此到法院提告索赔。但审理期间,李男还是没现身,也没请律师代表,台北地方法院最后裁定,李男还是得照和解书内容,赔偿5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