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太极双星案判7年半今入监 赖素如痛哭:司法不公

赖素如(陈志贤摄)

台北议员赖素如太极双星弊案,被判刑7年6月定谳,台北地检署执行科通知她今发监。赖素如报到前,表示不服判决,强调「司法不公」,她将声请非常上诉,她俯仰无愧于天地,将用余生洗刷冤屈。

赖素如被控透过白手套彭建铭,向太极双星负责人程宏道索贿1500万,宣称要收买5位重量级市议员,每人要价300万,彭杀价至1000万,赖要先收前金100万,全案爆发。赖素如一审被判刑10年、二审9年、更一审7年半。赖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全案确定。

赖素如今发表声明如下:

一、最高法院未能审认前次最高法院发回意旨·对于木次审判决诸多避背法令事由视而不见,赖素如对此次判决深感不服。

二、本案透过勘验笔录通讯监察译文及传唤相关证人,不仅高院前审已查明并无赖素如向同案被告彭建铭要求贿赂1500万元之事,赖素如

在更一审中亦提出诸多证据,经过更一审勘验台北市议会交通委会会议录音,以及传唤相关证人后,明确证明当时出席会议并于会中发言的赖素如确实有起诉书及一、二审判决所认与彭建铭有见面讨论期约贿赂1000万元之事,有关近日媒体报导提及1500万元或1000万元之事,均已足证是同案被告彭建铭假藉赖素如名义所为,与赖素如确实无关,此均有高院之判决书可凭。

三、依此已可知,同案被告赞助赖素如之100万元,绝非是赖素如基于收受贿赂之意思而收受,然更一审为入赖素如于罪,竟以切割证据方式另行拼凑创设赖素如与彭建铭间为「未约定金额」的期约贿赂,此与检察官起诉、一审判决、高院前审判决认定之犯罪事实完全不同,更

一审判决自行认定此一从未听闻的犯罪事实,却未调查相关证据、传唤相关证人,已属违法,前次最高法院已经因为高院前审判决突袭裁判而发回更审,此次更一审又再次突袭裁判,依法本应再次发回查明,以符程序正义。本次最高法院在今年8月才接到更一审移审,却在短短4个即驳回赖素如之上诉,无视更一审的违法判决,试问如将「赖素如」这三个字换成其他人的名字,还会遭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对待吗?因此,赖素如对此不公判决至难甘服

四、本案自侦办之初即充满各种程序不正义,首先是检、调先射箭后画靶,以诱导讯问不正取供:甚或以涉犯诈欺罪及声押的手段,迫使证

人为自保,变更证词而隐匿实情,并让侦讯录影画面中断12分钟之久;“连检察官当初向法院声请羁押所提出之「密件」“资料,彭建铭假藉赖素如名义向太极双星团队索讨款项,赖素如

情。凡此种种均可认赖素如确实无幸受累,但本次最高法院判决却未能详究上诉理由,草率驳回,实令人遗憾。

五、赖素如对于司法未能厘清事实并还她清白深感不服与不甘,虽然接到检察官通知将入监执行,但此刻她的心情光明坦荡,俯仰无愧于天地,赖素如既未与同案被告彭建铭间有贿赂之期约,收受彭建铭交付之赞助款也非基于收贿之意思,绝无贪污之犯意与犯行,即便未来她的身体行动受到限制,但她的内心依旧自由朝翔,不受拘束,她除了会将一切磨难视为逆增上缘的考验,也会依法提出非常上诉等救济途径,竭尽所能为争取自己的清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