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双子星开发案索贿遭判7年半 赖素如:我是政治底下的牺牲品

记者黄巈禾/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因双子星开发案收贿100万元,遭判刑7年半,30日上午到台北地检署报到,并哽咽表示「司法不公」,自己没犯罪,「我真的是政治底下活生生牺牲品!」

▲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贪污判刑7年半定谳,向台北地检署报到发监。(图/记者刘昌松摄,下同)

调查出,赖素如102年担任台北市议会第11届交通委员会委员兼第二召集人期间,负责审查台北市捷运工程局办理的双子星大楼开发案,以护航太极双星团队排除其他厂商竞争为由,向太极双星团队索取1500万元贿款,并已取得其中100万元。检方于102年7月依贪污等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判处赖素如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赖素如9年徒刑,褫夺公权9年。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最高法院判处赖素如7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犯罪所得100万元没收,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赖素如30日上午9时左右,在律师洪文浚陪同之下到台北地检署报到发监,并在现场发声明稿表示,一生俯仰无愧于天地行事光明磊落,提出相当多的证据证明起诉书错误的,「我没有犯罪,也没有跟人家要钱及收受贿赂,而且也有议会录音带作为我不在场的证明」,法院已认定没有期约1000万,并且也查明中间人假藉名义骗钱,这些铁证如山的证据,难道还不能判无罪吗?

赖素如指出,哪知道法院为判有罪,竟然割裂证据,编撰新的犯罪事实,认定「没有约定金额的期约贿赂」,让她无从答辩和调查证据,这就是突袭裁判,严重违反了程序正义,「如果这个案子不是我,已经有了这样的证据资料,还会判有罪吗?我真的是政治底下活生生的牺牲品!」

赖素如透露,写了15份的上诉理由书,不到四个月,法院却为了清仓结案,还没收到判决书,驳回不到一个星期,就要入监服刑,正义公理到底在哪里?「我不服气也不甘心,因为我真的很冤很冤,虽然现在我的行动自由受到限制,但我的内心却是翺翔的,我依旧会继续捍卫我的名誉,在此我要跟信任关心我的朋友讲,谢谢你们一路的陪伴和守护,也希望你们不要为我伤心、难过,祝福,你们一定要健康平安,逆增上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