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前经纪人「接拍A片」遭告妨害名誉 侦查终结蔷蔷不起诉
前黑涩会美眉蔷蔷(本报资料照片)
前黑涩会美眉蔷蔷(林嘉凌),曾找郑姓、陈姓友人担任经纪接通告、表演及业配,但郑、陈等人不满蔷蔷在双方拆伙后,向媒体爆料2人管理公司有问题,花钱无底洞,说2人帮她接拍A片,另公开指控刘姓前助理会偷钱,郑、陈、刘3人分别控告蔷蔷妨害名誉、恐吓等罪。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郑、陈确曾接洽情色片厂商「麻豆」,蔷蔷所称接拍A片并非子虚乌有,3人相关指控均罪证不足,5日不起诉蔷蔷。
检方调查,蔷蔷2019年、2021年分别与郑、陈约定,由2人为她接洽表演、通告或业配,3人并成立工作室,蔷蔷2022年4月找刘姓女子担任助理,事后蔷蔷与郑、陈终止合作,刘离职。
但郑、陈不满蔷蔷自2022年5月起陆续向某周刊爆料,指2人管理公司有问题,花钱像无底洞,上电视节目时说2人接色情片,向媒体说,她的男模会馆可能要停摆,因遭友人欺骗,还用她名义接A片,甚至蔷蔷在脸书发文批2人是「阿狗」、「阿猫」乱搞,控告蔷蔷妨害名誉。
另刘则不满离职后被蔷蔷说会偷通告费,并在脸书发文批「你自己看着办,来动我的话,我就让你好看」,控告蔷蔷妨害名誉、恐吓。
检方认为,蔷蔷只称助理偷钱,尚难以辨别身分,恐吓部分罪证不足,另指郑、陈2人花钱无底洞、接A片等,因蔷蔷查帐后的个人推测,难认有妨害名誉犯行,郑、陈确曾接洽情色片厂商「麻豆」,蔷蔷所称接拍A片并非子虚乌有,3人相关指控均罪证不足,今不起诉蔷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