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新光独董李胜彦「诬指」挨告妨害名誉 李纪珠获不起诉
▲新光金副董事长李纪珠被独董控告妨害名誉结果不起诉。(图为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新光金控独董李胜彦多次质疑副董事长李纪珠,违法兼任元富证券副董,尽管金管会已说明,并无违反法规,李胜彦仍不松手,去年6月金光金董事会上,2人再度杠上,李纪珠质疑李胜彦是在「诬指」新光金董事长吴东进违法,李胜彦认为名誉受损提告,台北地检署认为李纪珠当时只是单纯回应,没有妨害名誉的意图,12日处分不起诉。
李胜彦在2020年4月间,以顶撞体制、抵触法令、怠忽职责和公司放任等4大理由,反对副董事长李纪珠担任下届董事候选人,当时新光金发声明指「所陈内容均非事实」,引发外界解读是李纪珠与新光公主吴欣盈之间的「宫斗」、「双姝怨」戏码。
▲李胜彦曾提4大理由反对李纪珠当新光金董事。(图/资料照)
其实李胜彦和李纪珠之间的摩擦不只在新光金控内,2019年间,李胜彦就一再质疑,李纪珠兼任元富证券副董违法,尽管金管会曾明白表示,这属于公司治理志向,金控法人可派人担任理监事等职务,没有违反相关法规,但李胜彦仍在当年6月的董事会上继续质疑违法兼任。
李纪珠在会中回应表示,李胜彦的意思是诬指董事长违法指派,其他董事放任不理,李胜彦认为「诬指」1词损害自己的名誉而提告,检察官认为,李纪珠当时是单纯在回应质疑,并没有要妨害名誉的意图,因此处分不起诉李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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