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女神元元与闺蜜闹翻 陈宁亚告妨害名誉不起诉

元元(左)与闺蜜Mia(右)因偷窃事件翻脸,不仅跃上媒体版面,Mia还怒告元元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7日处分不起诉。(取自元元、Mia的IG)

拥有甜美长相及火辣魔鬼身材的性感网红元元,去年因偷钱包事情,与闺蜜Mia闹翻,跃上媒体版面。Mia认为元元发文公开指控偷窃,让她精神备受折磨,控告元元妨害名誉,但台北地检署认为,Mia已自承偷窃,元元非不实指控,发文内容也未逾言论自由范畴,7日处分不起诉。

25岁的元元本名吴婕安,2018年5月首次参与录制《国光帮帮忙》,后也陆续出现在各大综艺节目,并出过多本写真集,IG已有92万追踪者;27岁的Mia本名陈宁亚,是前Rakuten Girls的成员,因偷钱包争议事件,去年已被球团除名。

元元去年突然在IG上爆料,称与Mia撕破脸,IG遭到封锁,并指Mia「做了得多不可原谅的事情」,引发网友议论。元元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指出,和Mia去泰国玩的时候,2个相加价值超过12万的钱包接连失窃,事后却在Mia家看到自己的东西,另一次她掉了2万元,调监视器目睹窃贼是Mia。

事情曝光后,Mia遭到网友公审,还因此丢了工作,甚至因为精神压力太大,须接受心理治疗。Mia曾发律师函捍卫名誉,并对元元提起妨害名誉告诉,检察官调查后,认为Mia承认有偷窃情事,元元并非凭空杜撰,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