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地下汇兑7亿 嘉义检警逮6嫌交保

嘉义检警破获地下汇兑案,查扣大笔现金。(嘉义地检署提供)

嘉义检警破获地下汇兑案,查扣名车。(嘉义地检署提供)

嘉义检警破获在南台湾经营地下汇兑的犯罪集团6名成员,透过海内外金融帐户、操作现金,将外币兑换成新台币或新台币兑换为外币,半年多来经手约7亿元,不法获利约500万元,全案依违反《银行法》侦办,6嫌各以30万、5万交保。

嘉义地检署检察官姜智仁指挥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7队、嘉义市刑警大队台南市刑大、台北警方等组成专案小组,日前持搜索票到云林县、嘉义市、高雄市等6处搜索,查扣现金855万2000元、汽车3部、电脑手机物证

传唤及拘提41岁谢姓男子、29岁苏男、42岁吴男、36岁黄男、37岁谢男、33岁蔡男、30岁钟男等人到案。

检警调查,谢男等人自2020年8月间,经营地下汇兑或担任地下汇兑集团的外务车手,在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向客户交付及收取款项

透过境外境内银行帐户或现金操作,将新台币换算成人民币泰铢越南盾于境外交付、汇出,或将境外人民币、泰铢、越南盾换算成新台币于境内支付,初估经手金额高达7亿元,不法所得约500万元。

检方讯问后,认为6嫌依涉犯《银行法》第125条第1项罪嫌,但无羁押之必要,谕知谢男30万元具保,其余5人各5万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