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地下汇兑逾80亿 夫妻档二度传唤声押
嘉义地检署。(廖素慧摄)
嘉义地检署侦办吴姓、陈姓夫妻档涉嫌地下汇兑,经手金额高达80亿元,检调扣得现金2亿4千万余元,带回吴姓台商夫妻调查后向嘉义地院声押2人,遭嘉义地院认为逮捕程序不合法当庭释放。检方提出抗告,昨晚再度传唤吴姓夫妻,二度向地院声请羁押,院方将在今天开庭审理。
嘉义地方法院庭长兼发言人洪嘉兰昨天表示,依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3项第2款之准现行犯规定,认为被告2人持有赃物,进而逮捕,但被告2人在受逮捕前的数小时,为调查站人员控制,不可能有违反银行法之相关犯行。且扣押2亿4千万无法认定是犯罪所得,证据也无法确认上次违反银行法的犯罪时间与逮捕时间是否密接,所以不符合准现行犯无令状逮捕的规定,因此才当庭释放。
但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发言人蔡英俊指出,法院对准现行犯的认知与地检署不同,尊重法院见解,仍会抗告。吴男委任律师则强调,吴男在中国经商多年,趁人民币涨价时以地下汇兑的方式汇回台湾,替其他台商汇兑也是出自帮忙心态,触法的地方吴男皆坦承,也愿意配合检方调查。
但检方不服提出抗告,为了巩固事证,昨晚二度传唤吴姓夫妻制作笔录,又向院方声请羁押,地院将在今天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