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占用国有地!国民党花莲县党部打脸党产会 提出缴费单 

国民党花莲党部坐落在2笔土地上,在未正式获得县府承租之前,每半年缴纳十万六千余元,等于每年缴纳廿一万多元的「使用补偿金」。(国民党花莲县党部提供,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有关日前报载,党产会指出国民党花莲县党部占国有地至106年才缴租金乙事,国民党花莲县党部15日提出缴费单说明,花莲县党部坐落土地,在未正式获得县府承租之前,长年来,每半年缴纳十万六千余元,等于每年缴纳廿一万多元的「使用补偿金」。

花莲县党部表示,根据「花莲县县有房地清查处理作业要点规定,「在民国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以前被占建房屋,能提出证明者,依花莲县县有财产管理自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于追收五年之使用补偿金后予以出租」,这并非独厚国民党,其他私人机关若有类似情形也是同样依法处理。党产会的说法根本就是误导民众,好像国民党长期不法占用国产,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而且,若有违法民进党在花莲有那么多县议员监督县政,长年以来难道都不知道花莲县党部的状况吗?党产会刻意误导并对媒体放话,动机实在启人疑窦

花莲县党部另指出,过去因时代背景法令变迁,使得多处党产迄今产生争议,例如,花莲市市区都市计划在民国七十一年八月公布,当时的土地分区为「机关用地」,但花莲县党部则是在六十六年就已经兴建完成。从缴纳使用补偿金到承租,虽是权宜作法,但也都合乎法令规定。党产会对花莲县党部用地的质疑,恐怕要再深究其历史背景。而目前包括屏东县台南市高雄县……等各县市党部均陆续标售或回归国有。国民党并没有因为党产会是违宪机关而抵抗党产会的行政命令,花莲县党部未来也同样会依法解决相关争议。

国民党花莲县党部最后也提出善意提醒,盼党产会不要把党产问题当作政治清算斗争工具绿营每逢选举必打党产议题,难道党产会也要随之起舞吗?国民党绝对有诚意配合国家法令,处理党产争议,也持续合法合理范围内与党产会磋商,涉及法益的争议,也交由司法程序处理。毕竟国家是大家的,各方要依法办事,不要无的放矢,国家才能从和谐中团结,在团结中进步,这才能创造中华民国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