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度闯台大男宿偷拍学生洗澡 男手机有35张裸照判拘役30天
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2017年9月至11月间,10度闯进台大男生宿舍,还到卫浴区偷拍男学生洗澡,被一名被害学生发现报警,由于被害学生没有提告,警方仅依照侵入住居罪移送,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他是一时失虑才会犯案,考量态度尚可,日前判决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
判决指出,黄姓男子得知进入男宿需要门禁卡,却在2017年9月至11月间10度尾随学生进入,并跑到卫浴区偷拍学生洗澡画面,直到11月间遭到一名被害学生发现报警,警方从他的手机内发现35张裸露部分身体的照片,但无法明确认出被害人的身分,加上报警的被害学生不愿意提告妨碍秘密罪,因此依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嫌移送。
台北地院审理时,黄姓男子坦承犯行,事后也感到很后悔,但校方并不愿意和解,交由法院审理,加上被害学生没有提告;法官考量他犯后态度尚可,因此依照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嫌判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还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