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二氧化硫引过敏恐休克 消基会:24%金针不合格

消基会抽查53件干货样品,发现有24%金针过量二氧化硫。(图/示意图资料照)

消费中心综合报导

为帮消费者找出添加物过敏原,消基会特地针对市售金针、笋干笋片虾米竹笙等4种干货,进行二氧化硫检测,并从53件样品检测结果发现,有1件竹笙与4件金针样品检出过量残留;其中有1件金针样品标示不实,不合格比例达24%。

消基会表示,本次检验食品添加物「亚硫酸盐类」(二氧化硫),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却为过敏原的一种,若使用不当或使用过量,会引发心跳加速与呼吸困难等症状,特别是气喘患者甚至会造成休克。然而,消费者其实从产品颜色上,很难判断二氧化硫含量多寡,闻味道也难以辨别。

对此,消基会特地抽查53件干货样品,包含20件虾米与虾皮、11件笋干与笋片、5件竹笙,以及17件金针等,而来源则为台北、台中,以及高雄地区量贩店、超市、杂货店福利中心与传统市场通路

结果本次二氧化硫检验结果,虾米与虾皮类,以及笋干与笋片类样品皆符合规定;但5件竹笙中有1件检出过量二氧化硫,不合格比例为20%,该件不合格的竹笙样品为消费者送验之散装样品;另17件金针中,有4件检出过量二氧化硫,不合格比例为24%,皆为消基会采样之散装样品。虽然不合格比例较已往有下降,但消基会认为仍有改善空间

消基会表示,目前关于过敏原警语标示的法规并不够完善,希望主管机关依食安法规,公布违反过敏原食品,并要求厂商下架或回收;而这5件检出过量二氧化硫的样品,因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依同法第47条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锾。另建议消费者在烹煮此类食材前,最好先以温水浸泡,并在烹煮时将锅盖打开一段时间,降低二氧化硫残留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