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迳自劝退身心障碍者投保 将停招3个月

寿险公会明订业务员不得迳自拒绝身心障碍者的投保,查获会被停止招揽3个月。图/本报资料

寿险业务员新增没爱心处罚条款保险局同意寿险公会新增管理规则,业务员若嫌麻烦,迳自拒绝受理、不代送件或劝退身心障碍者投保,将被处停止招揽3个月,但若客户是有洗钱防制等疑虑或其他法令另有规范者,则不罚。

因为不断有民意代表协助陈情,指寿险业不受理或不承保身心障碍者投保,保险局要求寿险公会多方面检讨,除了正在讨论针对身心障碍者在一定保额以下的「尽量保」保单外,在行销通路上亦要排除业务员自己婉拒身心障碍者投保的情况

即寿险公会订有统一裁量表,即「业务员所属公司依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第19条第1项惩处登录之参考标准暨保险业务员涉有犯罪嫌疑裁量移送参考表」,让各寿险公司针对业务员 18类常疏失、疑似违反法规的行为,有明确、可参酌的裁罚依据,避免被业务员申诉是长官挟怨报负或处理不公等。

如业务员疏漏、没有向客户说明保单相关权利义务,导致影响保户权益,会被停招3个月,没有向保户说明投资型保单的内容,是会被撤销登录。

这次是在第18类业务员其他业务上不当行为,新增第17种态样,即针对身心障碍人士的投保需求,业务员迳行拒绝受理、拒绝协助送件或劝退者,会被停止招揽3个月,但若法令另有规定可婉拒者,如防制洗钱需求,则可不依此条文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