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洗钱防制法律 柯建铭:盼可接受国际检验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忧心,台湾防制洗钱明年第3轮评鉴若未过关,金融业将受严重打击。(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蔡百蕙台北报导

台湾防制洗钱明年将接受大检验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曾在2007年对我国洗钱防制体系进行第2轮相互评鉴,其后历年进展报告分析意见,均指出现行洗钱防制法中有关洗钱犯罪行为态样不完备且门槛过高,认为未符合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发布之防制洗钱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武器扩散国际标准40项建议,其中尚未符合评等者达18项。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若明年第3轮评鉴未过关,台湾金融业将受到重大打击,影响严重!

台湾大学法学院、企业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和政治大学法学院于今(14)日主办「洗钱防制与公司治理研讨会」,柯建铭受邀就「我国洗钱防制法律之推动」专题演讲,由于党团在临时会进行甲级动员,不克出席,最后由办公室主任蒋念祖代为朗读讲稿,表达他对洗钱防制法的关心与意见。

由于在上一轮的评鉴中,我国未符合评等者达18项,但第3轮评鉴时,未符合评等者不得高于8项,挑战不小。柯建铭指出,如果第3轮评鉴未过,包括跨境金融交易成本提高,甚至国际金融业会将台湾列为拒绝往来户,影响十分严重。

而此次行政院所提洗防法,因各部会意见难以整合,充其量FATF的40项建议中,仅能提升3项评等,就算加上资恐法修法提升的5项,总共仅可提升8项,柯建铭认为这个结果只能称得上低标修法。

▲台湾目前的洗钱防制法被认为不符FATF国际标准40项建议。(图/记者季相儒摄)

其中几项主要症结点在于:1、通报义务,各公会仍有不同意见;2、罚锾数额过低,未将不法利得作为罚锾上限;3、洗钱是否单独成立罪名?将是台湾刑法的重大变革;4、是否引进洗钱之扩大没收?

基于上述理由,民进党团经由和律师公会、法务部司法院金管会、商业司、关务署等单位协调沟通,遂提出升7项评等,再加上资恐法可提升5项,共计可提升12项评等,包括:1降低重大犯罪刑竞门槛,强化洗钱犯罪追诉效能。2 将融资租赁业纳入具反洗钱义务之金融机构概念中。3 课以非金融事业人员于从事一定交易时亦遵守反洗钱义务,例如律师、公证人会计师等。4 金融机讲及指定之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应进行确认客户身份程序(包括实质受益人),并留存确认程序中所得资料与必要交易记录,不再以大额交易为限。5 金融机构及指定之非金融事业或人员,负有申报可疑交易及大额交易义务,大幅提高违反之罚则

有鉴于各国为了因应洗防任务及整合金融通报,并加强反洗钱的能量,以及因应各洗防评鉴,组织上多设置专责之「洗钱防制办公室」,但国内目前唯一机构是设在调查局下的洗防处,层级太低,且仅主要负责洗防资讯交换,恐无法应付明年的评鉴需求,行政院已决定提升层级,改在行政院下设「洗钱防制办公室」,以落实洗钱防制相关工作。柯建铭盼上述作为可有效提升我国洗防工作评鉴,让台湾禁得起国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