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春晖高中「奇葩校规」:禁交往过密,包括同性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浙江省温州春晖高中规定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包括同性间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处罚,被网友戏称这是「奇葩校规」。校长则认为,「想法是好的,但措辞欠妥。」

◄温州春晖高中「奇葩校规」:禁学生交往过密,包括同性间交往。(图/翻拍自温都网)

《温州都市报》报导,有网友日前爆料龙湾区春晖高级中学在校生发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协议书》指出,对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其中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

在《附录》中,校方列举22条「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其中第4条为「交往过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

校方在《协议书》及《附录》中指出,「一经发现,学校将启动重大违纪处理教育程序。」学生不但需要接受停课、停学等处罚,还需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甲方(学生)已向乙方(校方)缴纳的学费、捐资费(代培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予以退还。」

这份《协议书》引来不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怎样才算交往过密?男生之间勾肩搭背,女生之间手拉手都属严重违纪行为吗?学生的违纪行为怎么和金钱挂勾呢?

春晖高中校长苏连富受访时说,他认为此举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辞欠妥。「禁止学生交往过密实际上是为了杜绝学生早恋。」他说,高中生早恋是校方一直头痛问题,为防止学生因谈恋爱而影响学习,校方才将此列为严重违纪行为。

至于怎样才算交往过密?苏连富表示,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之间的关系,校方都会跟任课老师同学了解情况,不会草率判断;有关违约金部分,「校方不会要求违纪学生额外交钱。」对于有重大违纪的学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拒绝退还其学费、捐资费等费用。

苏连富强调,目前《协议书》和《附录》还处于草拟阶段,之前也借鉴其他学校的校规,发给学生是为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周一,校方将根据各方意见做进一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