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国教?免学费?.

傅延文

本文想表达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十二年国教台湾有需要吗?另一个是,即便十二年国教,那有必要全面学费吗?

壹、十二年国教,台湾有需要?

国小、国中阶段应已教导身为一个国民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学生是否要再续念高中职,应有自我选择的权利。有些人国中念完后,不想再被关在教室里,而有意从事学徒,学习一技之长,直接踏入社会。这有何不可?难道念完高中职后在人品学识上就真的有比较『高尚』?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况且日后有的是回流教育还是可以回到学校继续进修。所以十二年国教,似乎没有这么的必要。除非技职教育能够做得很扎实,否则十二年国教, 只是换汤不换药,还更进一步的加重国库负担。

学校教育准备好了?

先不论十二年国教的理念是什么,问问从最基础的国中小教育,品德教育有做好吗?教学品质有提升吗?在品德教育上,很多老师都还抱持着自以为是的价值观,甚至从根本上就有歧视,在教导学生时,只有一味的指责和情绪。在学科方面,也难以让学生提起学习兴趣,有的学生会补习班学习,对于学校教育不屑一顾。有的学生干脆自我放弃,在学习上难有成就感,只好往其它方向寻求认同,只怕误入歧途。结果学校还是只有把问题任其延后到下一个阶段去,交给大学、社会、矫正机关去处理了。

那么家庭教育?

当然,学生在学校的时间也就只有那八、九小时,其余的时间都不在学校的掌控中,只能仰赖家庭教育的功能。而我们可以从一般生活环境中观察到,许多家长的本身就是个不及格的公民,例如道路标识着行人禁止穿越,照样穿越;禁止吸烟,照样在孩子面前吸烟,同时也让孩子们吸二手烟;写着禁止随处丢弃垃圾,吃完东西照样往地上丢;所有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依然骑着脚踏车机车我行我素逆向行驶;还有许许多多的像是随地吐痰、赌博、施暴、言语暴力等缺乏公德心与尊重他人的行为,以至于孩子有样学样,带到学校去。

台湾人的公民素养一直是个问题,政府法律制定也常常有疑义地方,不是立法漏洞、要不就是矛盾或是罚责不相当,且公权力执行不足甚至是不公平,导致公民素养一直难以提升。

例如:噪音车越来越多,但政府拿不出办法。酒醉驾车与公共危险案件量逐年上升,刑罚依然不痛不养。政府规定汽车、机车在道路上不得讲电话等类似设备,除非是停在熄火停在路边,其目的是要用路人专心于道路状况,但若是看书或是看广告传单以及听随身听呢?是否也应该要有相同的规范,否则增订本文规定显然理由不够充份

交通法规规范了汽车、机车,那么也是在道路行驶的自行车电动车,是否也应当适用所有的交通规则。否则,哪有自行车可以逆向、随意遵守号志,电动车可以不用驾照、安全帽的道理?

此外,还有窃盗罪的构成要件,就现行通说而言,『使用窃盗』不成罪,但法律具有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使用窃盗』仍应有相对应的处罚,否则,谁都可以说,只是『借来用用』,但个人权益仍然受到侵害,此风不可长。因此,另立刑罚相对较轻的条文是一比较适当的方式 。

质言之,对于成人而言,应先从法律规范开始,进而配合学校教育,大人与小孩一同养成良好的公民素质。品德教育做得好,学识教育没烦恼。因为,品德好,人就会有积极向上的心,自然而然就会学习,所习得的知识,也会用在正当的地方,如此一来,台湾还能不强盛、不团结吗?

贰、高中职全面免学费?

政府既然认为未来所有国民都应具备高中以上的学历,那么也意含着,不会让任何一位学生因为经济问题而无法升学,因此,全面免学费显然是十二年国教最大的课题之一。不然,国库要如何支应如此庞大的支出?

笔者认为,如果政府执意让高中职免学费,以符教育正义,那么应当先取消对于公立大学的学费补助。由于高等教育的对象是已接近成年人的大学生及研究生,接受高等教育是自我投资,应由学生自行负担,国家不宜补助学费,而且国家补助的结果,是造成公私大学在竞争上的不平等,反成为台湾高等教育发展的阻力。对于公立大学的学费补助是不必要的。

换言之,就义务教育而言,政府全面补助学费,是有其符合教育正义的意涵,因为政府有义务让所有国民都能接受相当的教育。至于非义务教育的大学、研究所,应由学生自行负担,政府则是站在激励者的角色,奖励优秀的学生、学校及学者,而不是全面补助公立大学学费,否则这对于其他私校学生或纳税人而言,又何其公平?

总言之,十二年国教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赌注,其耗费不赀,笔者所言,就如同蚂蚁声音般的渺小,只是希望政府在任何一件政策时,都能顾虑到其他国人的感受和公平性,考虑周详,切勿滥开支票,而恣意的往错误、浪费资源的方向前进。

●作者傅延文,硕,航空业,曾任中正大学哲学所哲学与公共事务研究室执行秘书。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