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路权与公德心

傅延文

日前一名妇人违规穿越马路,造成机车骑士闪避不及摔车,最后头撞电线杆伤重不治,法院判决该名妇人侵害到机车路权,有过失。此举旨在阐明『路权』的重要性,而非行人最大。

尊重,是公德心内涵,包括着对于人的尊重、对于群体的尊重与对于国家的尊重。而尊重则是源自于同理心,法律规范终究只是外在的拘束力期能所有人在法律限制以外能够自由的发展与利用,同时遵循法律规则,让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依据,保障权益。好比,飞航安全不仅仅是飞行员机务员、签派员、安管人员的责任,而是所有人的责任,每个人均应遵循法规,而在理想的状态下完成每一次的运输

相对于飞机场公路交通规则显然是复杂多了,台湾道路环境先天性不良,车多人挤,生活紧张,许多人都依循自己的习惯用路摩擦自然不少。想必每位用路人一定有经历过,红灯一转绿灯喇叭声立即而来,每个人像赶路般的速度行进,而有些行人连行人穿越道都懒得走,直接走过分隔岛到对街,毫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安全,当然,这些行人仍抱持着,『行人最大』的错误心态,以至于过马路就像青蛙过街,我行我素穿越马路,根本不看来车,也不管交通号志,既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也为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又如,自行车电动车使用人,由于政府都未加以取缔,使得这些族群就像马路上的愤怒鸟,横冲直撞,恣意的逆向、穿越马路与在人行道上奔驰,严重危害用路人的安全。

我们翻开《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这两大法规,密密麻麻的叙述,年轻人都不太看了,更何况是中、老年人。而且在考驾照笔试以及政府现行小学施行道路安全的测验时,也都只是背诵题库,少有理解。缺少理解,就难以养成良好的用路习惯与公德心。

亦即,不论是汽机车驾照也好、行人也好,笔者认为,除了法规面的笔试外,都宜增加口试的部分,而口试则是针对理解面,让应试者能够理解一个正确的用路观念,而非只是单单的顺着本能直觉用路。质言之,口试问的是『为什么』,例如:为什么要有『路权』,因为每个用路人要相互尊重用路的自由。为什么有速限,按地方的人口密度车流量,避免有追撞和来不及反应状况。为什么要先打方向灯,因为后方的人不会知道前方的下一步是什么,若不打方向灯,可能造成意外。为什么红线不能停,因为可能会造成行车死角交通堵塞

总言之,一个有秩序社会,建立在人与人间的尊重,有了尊重,社会才和谐,生活才安心。而如何培养公德心,就端看政府如何在教育上着墨了。

作者傅延文,美国留学生,,航空业,曾任中正大学哲学所哲学与公共事务研究室执行秘书。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