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亲属取消年龄限制 张盛和:税收影响不到一亿

纳税人扶养亲属年龄歧视」条款取消,并自明年5月起报税时适用,对此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整体税收影响不到一亿元,约仅几千万元,不至加剧财政困窘。(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立法院20日三读通过所得税修正案全面取消纳税人扶养亲属的「年龄歧视」条款,并自明年5月起报税时适用,对此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整体税收影响不到一亿元,约仅几千万元,不至加剧财政困窘。

财政部长张盛和21日赴立法院财委会备询前受访时,作出以上回应。张盛和指出,过去所得税扶养亲属只限于20岁以下、60岁以上无谋生能力者,现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取消年龄限制,主要是依据大法官会议解释,因此,就实际上来说,取消「年龄歧视」条款,不应该叫做放宽。

立法院三读通过《所得税法》第十七条条文修正案,全面取消纳税人扶养亲属的「年龄歧视」条款,未来只要「同居一家」的其他亲属或家属,若符合20岁以下,或20岁以上因在校就学、身心障碍或无谋生能力等条件,都可纳入报税扶养对象,每扶养一人享有8.2万元的免税额

张盛和表示,如果税收依据不合宪,就不是该收的税,也就不是税收损失,既然违宪就不应该课税

张盛和指出,取消纳税人扶养亲属的「年龄歧视」条款,预估对税收的影响数约几千万元,不到一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