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股市名嘴 投顾年底前须设内稽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抑制投顾乱象金管会宣布,于媒体从事证券分析活动的投顾应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并给予6个月的缓冲期间,也就是,最慢年底前,目前37家在媒体从事证券投资分析的投顾业者,须设置1名以上的内稽人员。

根据金管会统计,目前国内有96家投顾业者,其中,37家在媒体从事证券投资分析活动的业者中,有21家已设置内稽人员。

证期局表示,为提升证券投资顾问事业内部管理有效性及减少违规纠纷案件,金管会研议修正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管理规则相关规定,主要措施为于各种传播媒体从事证券投资分析活动者,应配置内部稽核人员,并给予六个月缓冲期限以配置内部稽核人员。

证期局主秘周惠美指出,投顾内稽人员的多寡,可依公司规模而定,但至少须设置1人,若投顾于媒体从事证券投资分析活动而未配置内部稽核人员者,金管会得依规定限制其于各种传播媒体从事证券投资分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