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列席人员改为政府及社会有关人士 绿委:多此一举

记者文萱台北报导

日前学生陈为廷指责教育部长蒋伟宁伪善及不知悔改,引发朝野立委对于相关规范产生争议。立法院21日下午进行朝野协商,将各委员会开会时所应邀列席人员,改为政府人员及社会有关系之人员;不过民进党立委郑丽君认为,这只是多此一举。

立法院下午由院长王金平与朝野立委进行朝野协商,针对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规定,「应邀列席人员,得就所询事项说明事实或发表意见」,修改为「应邀之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得就委员所询事项说明事实或发表意见,并准用立法委员行为法第7条有关委员行为之规定」。

◄日前清大学生陈为廷要求教育部长蒋伟宁道歉,却引发争议。(图/记者王文萱摄)

朝野协商决议,各党团同意共同提出「立法院各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条文修正草案」,依程序提报院会迳付二读,并照案通过。

郑丽君表示,现行条文规定,本来就可邀请社会人士列席,甚至是宪法67条也有阐述。「现在修正条文只是将列席人员更明确化」,其实和原来的条文意指相同。

「有关利益团体游说,应该从游说法和游说健全制度去处理。」郑丽君认为,不能因为可能的疑虑而限制了民众参与的权利;召委本身在处理并安排议程时,也要有所判断。「最重要的是,游说制度要健全」,避免利益相关的「不透明」。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则认为,如果已进到法条实质审查时,相关利益团体不应进到委员会,以免干扰法案实质审查过程,因为「无形中也会让委员有压力」。不过如果是进行专案报告公听会等,她也欢迎广征社会大众的意见与看法,「其实可以区分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