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案过关 瘦肉精订安全容许量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25日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部份条文修正案(美牛案),国民党团经过动员以赞成63票通过第11条修正案,中央主管机关将订定安全容许标准;至于牛猪分离等政策,也都依照国民党团版本,列为附带决议通过。

朝野党团发出动员令后,除了主席王金平外,出席投票委员有109人,其中国民党团63人只有林国正未出席,民进党团40人、台联党团3人、亲民党团3人,无党联盟的颜清标高金素梅则未出席。

第11条关于安全容许标准,投票结果:赞成63人、反对46人,照国民党团修正动议版本通过,也就是「国内外肉品及其他相关产制品,除依中央主管机关根据国人膳食习惯风险评估所订定安全容许标准者外,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而包括第17条之1、第31条之修正,也都在国民党团的表决优势下,全都照审查会通过版本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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