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冤案! 立法院三读通过DNA重新鉴定制度

▲立法院院会。(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立法院11月1日下午三读通过刑事案件确定后去氧核糖核酸鉴定条例草案」。根据草案内容,未来判决定谳后,受判决人及其亲属等得向法院声请DNA重新鉴定,将证据送交再鉴定,求再审或翻案,但不得抗告

「刑事案件确定后去氧核糖核酸鉴定条例草案」是由民进党立委顾立雄提出。根据条文规定有罪判决确定后,被告可提请原审法院同意,将证据送交再鉴定,求得再审或翻案的机会

可申请的对象,包含受判决人、受判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若受判决人已死亡者,可由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或二亲等内之姻亲家长家属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