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打诈部分法案 政院吁全数通过「打诈四法」
陈世凯指出,为因应不断变化的诈骗犯罪型态与手法,先后推动「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0版」及「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1.5版」,去年陆续增修「打诈五法」,已有许多具体成果;为强化打诈法源依据,弥补现行规范不足,行政院5月院会通过「打诈新四法」等专为打击诈骗所制定的法律及配套规范并送请立法院审议。
陈世凯表示,本次立院三读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采取「就源」及「溯源」此一「双源齐清」之方向,以「强化防诈作为、打击诈欺集团、保护犯罪被害」三大重点为主轴,从金融(含虚拟资产)、电信及数位经济相关产业(含网路广告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务、网路连线游戏及电商业者)等三面向着手,制定相关防诈措施,课予业者防诈义务。
此外,也针对诈欺集团犯嫌加重刑责,扩大没收范围,也建构友善诈欺犯罪被害人机制,提供相关协助及损害填补,以保障人民权益。
陈世凯指出,这次通过的《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正条文,也增订调取网路流量纪录的法定程序,借由分析网路数位足迹,溯源追查诈骗犯罪、色情犯罪或网路恐吓案件的犯嫌,大幅提升及强化执法机关犯罪侦查的效率,全力遏阻网路犯罪,阻断诈骗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落实基本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