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法第49条修正案三读通过 经济部:尽速完成子法订定
《电业法第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16日立法院院长韩国瑜宣布三读通过。(图/邓博仁摄)
立法院16日三读通过电业法第49条修正案,经济部指出,本次修法增订电价审议会委员组成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不得少于半数,确保电价审议决策具专业及公正性等内容,经济部感谢立院支持,也乐见电价审议机制朝更专业透明方向迈进。
本次修法要求以公平、公正及公开透明原则审议电价,附带决议亦规范审议会审议电价时,需考量对民生、物价、产业竞争力及能源使用效率等各面向的影响,以及电价审议会纪录应于会议结束后两周内公告并公开发言纪要,以维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电价审议机制发挥正向作用,经济部将依照母法规范,尽速完成相关子法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