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设置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 整合母语认证、落实智库研发功能
行政院会27日通过「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文化部提供)
行政院会27日通过「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未来将肩负国家语言普查、出版,研发拼音和书写系统,整合通译人才及母语认证的重担。院长陈建仁指出,语发中心作为国家语言研究、调查、保存、推广、发展及资源整合的专业组织,以积极改善我国许多族群语言流失、消逝及断层危机。
国家语言发展法2018年12月通过立法院三读,文化部评估业务具高度公共性,且长期以来国家语言语料、史料散佚各政府机关及学术单位,因此着手研拟「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设立行政法人性质的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但2020年5月送行政院会时,遭前行政院长苏贞昌以需强化语言保存为由退回。
去年行政院核定文化部、原民会、客委会及教育部共同研提的「国家语言整体发展方案」,预计以5年321亿预算复振面临传承危机的国家语言。由于各界皆盼国家语言能有专责机构,文化部于今日再度提出「国家语言研究发展中心设置条例」草案,条文包含中心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组织运作方式、监督机制等共32条。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长陈莹芳报告时指出,考量行政法人制度较具弹性,可进用专业研究人员,未来语发中心可提供国家语言业务专业支援,也能以较具社会公信力的角色办理语料和史料征集,同时在政府监督下确保持执行成效,由于语发中心是由政府编列固定预算维持营运,能有效资源整合、应用与推广。
陈莹芳说,当前将优先复振面临国家传承危机的国家语言,未来将着眼在国家语言普查、调查及出版,搜集语言的语料和史料,研发国家语言拼音及书写系统,并整合国家语言能力认证(如教育部的闽南语认证、客委会的客语认证、原民会的族语认证)、通译人才资源、国家语言资料库,并研拟国家语言发展报告和国际交流。
文化部期盼,语发中心设立后,能透过系统化搜集、调查及研究,建立国家语言知识体系、强化语料数位应用研发,提升各语言的使用活力,赋予语发中心担任政府智库角色,并加强跨部会资源整合,以其专业人力进行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支援及协助各级政府机关及民间单位,推动国家语言的研究、调查、保存、推广、复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