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策院三读通过 推动台湾文创产业

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文化内容策进院设置条例》及《文创产业发展法》部分条文修正。将成立由文化部监督行政法人「文化内容策进院」(简称文策院),目标将推动台湾文创产业,将提供文创产业投资及多元资近挹注服务,拓展海内外文创产业市场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表示,韩国在2009成立「韩国内容振兴院」,法国也有「国家电影动态影像中心」,台湾急需要这样类型的中介组织,因此成立「文策院」,将透过专业治理引进参与式机制,协助政府扶植国内文创产业,以文化内容驱动新一波产业升级

吴思瑶表示,文策院将从催生文化产业生态系出发,短期要引进民间投资,长期则要建构「文化金融体系」,同时将透过文化科技授权平台,开发更多原生文化内容,在文策院领航下,打造坚强台湾队,建立台湾的文化国家品牌

根据三读条文,文策院为文化部所监督的行政法人,目标为提升文化内容应用及产业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业务范围包括调查研究文创发展、培育文创人才、开发文化科技、文创投资资金挹注服务、拓展国际合作、相关文创产业设施营运、文化内容应用及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