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摆脱烫手山芋「核废料」 行政院修法成立专责机构
▲经济部次长卓士昭(左)16日参加行政院会后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
核废料处理一直是台湾电力公司最头痛的大问题,行政院会16日通过经济部拟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废弃物管理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将核废料从台电业务切开,成立行政法人专责机构来处理,并纳入民间公正人士监督,最快明年上半年就可成立。经济部次长卓士昭表示,过去台电处理核废料常被质疑「球员兼裁判」,希望这专责机关可以因公开、透明赢得信赖。
经济部参考瑞典、芬兰、英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做法,规划成立行政法人核废料处理的专责机构,未来此行政法人的董事会组成明定社会公正人士或民间团体代表不得少于董事总人数1/3,因此未来公民团体有机会参与监督;另专责机构的绩效评鉴也明定学者专家及社会公正人士的人数不得少于1/2,而2400亿元核后端基金将归经济部主管,行政法人只负责执行核废处理业务。
卓士昭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指出,核废料的问题国内意见分歧,少有共识,过去交由台电处理,让外界有「球员兼裁判」的批评,因此参考国际间24个拥有处理核废料专责机构的国家,规划成立行政法人,希望透过法律授权,让这专责机关可以公开、透明赢得信赖,「大家一起共同面对解决核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