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4案停审成烫手山芋 法务部续追不法所得

法务部7日强调,纵使扁获特赦,扁家被瑞士冻结的不法所得,仍将依法追讨。图为2019年8月,陈水扁在脸书贴出与赖清德喝茶的合照。(摘自新勇哥物语脸书粉专)

陈水扁涉案一览表

传出蔡英文总统520卸任前特赦前总统陈水扁,法务部7日强调,纵使扁获特赦,扁家被瑞士冻结的不法所得,法务部仍持续与瑞士司法互助,将依法追讨。而扁除定谳要执行20年的龙潭购地等贪污案外,还有卡在一、二审的4案因病停审中,由于政治敏感,多年来没有法官敢要求重启审判;因特赦不及于停审中案件,若要全部特赦,4案何时重审,也引发关注。

法务部说,扁涉龙潭购地收贿案、陈敏薰买官收贿案、龙潭购地洗钱案及二次金改之元大并复华案等4案判决有罪确定。总计扁案全部被告应缴罚金及犯罪所得共约11亿4502万9387.94元。

据台北地检署统计,经前特侦组要求扁子陈致中汇回瑞士的「海角7亿」,目前已陆续执行扁并科罚金为2亿5000万元,另没收扁犯罪所得共2亿9000余万元,计扁个人已被执行5亿多元。

据了解,目前扁家被瑞士冻结的资产约10亿元,其中包括扁珍涉嫌收受国泰金蔡家3亿元部分,北检仍透过法务部与瑞士进行司法互助追讨。

对于扁若获特赦,扁家在海外的庞大不法资产会如何处理?法务部说,瑞士仍冻结扁家海外资产,法务部随时掌握进度,瑞士方面在等我国法院对扁案判决确定,就会启动后续的发还程序。

法务部认为,特赦是免除刑之执行,情节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为无效,但纵使扁获特赦,法务部会依照《刑法》没收新制规定,继续追讨不法所得。

法务部强调,没收新制是依联合国反贪腐公约规范及参照先进国家立法例,引进「非以定罪为基础」之犯罪所得没收,实现司法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