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降公教18趴优存 大法官解释:不违宪
独厚公教人员的18趴优惠存款政策,因扁政府在2006年曾调降,引发部分公仆反弹,其中有105人愤而声请释宪。大法官19日做出释字第717号解释,认定此举是基于国家、社会公益,符合比例及信赖保护原则,宣告「不违宪」。
据了解,这105名声请释宪者多半是老师,因公教人员退抚新制实施后,让他们每月少领2000元到1万多元不等的利息,生活受到影响,质疑铨叙部违反《宪法》保障人民权利的精神,同时涉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则,在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定谳后,转向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
大法官认为,公教人员待遇和退休金近年来大幅提升,早就跟当时的社经环境不同,以至于部分人员因18趴优存,获得「不合理」的退休所得,为了避免造成国家财政严重负担,进而排挤其他社会支出,认定属于「合宪」规定。
铨叙部退抚司长吕明泰受访时则谈到,大法官这次的释宪,印证铨叙部过去的认知「站得住脚」,也让他们更有信心继续推动年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