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抢修《选罢法》又违宪了?律师翻大法官解释:不得自肥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6日排审选罢法修正草案,国民党立委预先守住前往会议室的通道,蓝绿双方僵持在通道上,数度爆发拉扯及口角。(资料照/刘宗龙摄)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6日排审攸关调整罢免门槛的《选罢法》修正草案,国民党抢占主席台,以人墙隔开绿委,最后该案以3分钟完成初审。对此,律师黄帝颖指出,程序若有重大瑕疵,此次修法恐会违宪,且大法官释字第499号解释,政治契约不得片面自肥,中选会办理本届立委罢免时应拒绝适用新法。

黄帝颖昨在脸书发文,《选罢法》修法,国民党锁门,剥夺代表民意的立委出席委员会,程序即有重大明显瑕疵,依据大法官释字第499号解释意旨违宪无效。

黄帝颖解释,纵使通过修法,依据大法官释字第499号解释,国民主权原则「政治契约」,立法院片面提高罢免门槛,亦不适用本届立委,政治契约不得片面自肥,中选会若办理本届立委罢免事宜,依据宪法国民主权原则及499号解释意旨,应适用立委选举时之《选罢法》,提高罢免门槛的新法应拒绝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