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罢免制度自肥?蓝智库回击绿委:欺骗不懂法律的大众

国民党。(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提出《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遭民进党立委质疑「自肥」,并要求如果通过下届立委才能适用。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今表示,根本不存在「自肥」争议,该立委扯出司法院大法官解释499号,却故意不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法规适用上的重要原则,企图欺骗不懂法律的社会大众,其心可议。

国政基金会指出,立法后施行的法律,原则上不能溯及既往,只能向后生效。基于不溯既往的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是法规适用上的重要原则。亦即:1. 实体规定向后生效,「法律规范的事实发生在什么时候」,发生在修法后,适用修法后的法律;2.程序规定适用新法,进行中的事件,涉及程序的部分,应立即适用修法后的法律。

智库表示,立委修法延长「任期」,任期是实体事项,当然只能适用在「下一次选举选出的立委」。立委修法「罢免门槛」,罢免门槛是程序事项,程序从新,修法后就可以适用在尚在进行中的案件。

智库说明,依《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如果此次修法成功,新罢免规定应自法律公布后生效,并没有所谓「这一届」或「下一届」的问题,民进党立委故意误导这一届不适用,恐怕才是一种自肥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