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争端无法靠国际法院解决

争议不断的钓鱼台近日又掀起话题。图/取自diaoyuislands.org网站

吴景钦

日本首相野田佳彦,日前在联合国的演说中,针对近来引起争端的钓鱼台(日称尖阁列岛)与独岛(日称竹岛问题,提出以国际法解决的构想,而在此基础之上,日本也准备对独岛的争议,诉诸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惟此说法一出,立即遭韩国外相泼冷水,并认为政治问题不能用法律解决,致暴露出,欲借由国际法院来解决领土纷争,实显得不切实际。

依据联合国宪章所设立的国际法院,乃在1946年成立于荷兰海牙,除为国际刑事犯罪,而须由同在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为管辖外,其他属于国际法争端的事项,皆属于其管辖权范畴。所以就领土争议而言,日本诉诸国际法院,而由中立的第三者司法裁决,似乎是一条公平客观的解决途径。只是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项,关于各国是否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compulsory clause),必须基于本国的自愿承认,也因此,若本国不承认此种管辖权,即便他国对之提起诉讼,国际法院亦不得为受理,而成为国际诉讼的一个先天障碍

就日本而言,其虽然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但由于与日本有领土争端的国家,如中、俄、韩等国,皆未承认此种管辖权,所以日本即便对这些国家提起国际诉讼,国际法院也将因欠缺管辖权之故,而须为不受理的裁决。也因此,日本首相的国际法解决纷争之宣言,要非不解于此种国际现势,即是矫揉造作,而毫无任何实质内涵

退一步言,即便认为日本真有依法解决的意图,但从其只准备对韩国诉诸国际法院的作法来看,也是着眼于独岛目前乃在韩国的实力掌控下,日本因处于劣势,当然希望借由国际法院来为解决。相对于此,钓鱼台因处于日本的支配之下,其自不会诉诸国际法为解决,也因此,野田的演说,看似合法合理实则充满政治算计。同时,从野田促使韩国必须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态度来看,不啻突显出,日本是否要以法律来解决争端,不仅有选择性,更是在挑软柿子吃。也无怪乎,野田看似理性解决纷争的说法,立即遭到韩国的强烈抗议与斥责。

而就钓鱼台的问题,就算日本真愿意将之诉诸于国际法院,但对台湾而言,却可能造成极大的冲击。因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4条,诉讼当事国皆须具有国家的地位,则以目前国际情势,针对钓鱼台争议,具有提起国际诉讼资格者,必为中方与日方,台湾并不具有当事国的适格,致无法为任何诉讼请求程序参与。所以若中、日双方皆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整起诉讼虽是对钓鱼台的主权争议为裁决,却也会对中、台的国际法地位为审理与认定,这将使台湾陷入相当尴尬的处境

来到了21世纪的现今,关于国际的纷争,当然不能动辄以兵戎相见,而须透过理性的谈判对话为解决,欲借由中立、客观的国际司法机关来为裁决,当然也是一种相当重要的方式。只是在国际法院仍存有诸多问题与诉讼障碍,且各国仍坚持主权优先与不可让渡的情况下,野田强调以国际法来为领土纷争解决的宣言,不过就是项庄舞剑、另有所图。

作者吴景钦,博,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