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嘉:涉贪立委续押须立院同意 将由朝野协商决定

时力立委徐永明 (吴家豪摄)

台北地检署今日上午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名,正式起诉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前时力立委徐永明等5人,但若要续押现任立委,台北地院是否已征得立法院同意?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表示,法院若决定延押,必须得立院同意,到时会朝野协商讨论决定。

北检于今年7月立院休会期间,以涉贪为由,至立院搜索民进党苏震清、国民党立委陈超明廖国栋无党籍立委赵正宇办公室,以及前时力立委徐永明等人,并裁定羁押禁见,徐后来以80万交保候传。据传收受金额最高为苏震清2千万,最低为徐永明2百万,行贿金额总计超过3千万。

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在会期期间,除非是现行犯,否则要逮捕或拘禁立委,需经立法院许可外界质疑,如今立院已开议,若之后裁定续押,是否须行文取得立院同意?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表示,起诉不代表交保,北院未来是否裁定续押尚未可知,但目前还没有发展到这个阶段,民进党立院党团尚无讨论,但都尊重司法程序,如果续押程序送来立院,会由立院院方研议如何处理。

林志嘉说,目前并未收到公文,但如果法院决定延押,依法必须征得立院许可,届时再召开朝野协商讨论。如果立委遭判决定谳,不会追讨薪水,但目前仍要等法院动作,立院才会有因应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