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苏震清可以回家了!涉贪2580万 法官裁准1000万交保
台北法院29日审理立委收贿案,进行苏震清部分证人诘问程序,苏震清陈述时,与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切割,并再次强调,与前太流董座李恒隆的金钱往来全是借贷,更喊冤修法绝非他一人能左右,只是很普通地接受李恒隆陈情,请求以500万元交保,北院裁定苏震清以1000万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须向派出所报到。
▲苏震清涉嫌贪污2580万元,是收贿案中收押最久的立委,法院29日裁定交保。(图,资料照/记者游宗桦摄)
苏震清表示,不清楚余学洋跟李恒隆互动的情形,余也不会跟他说,若他知道余友私下收钱,绝对会严格禁止,另外,虽李恒隆来请托修法,但《公司法》的修订,是经委员提案、党团协商多次会议下的结果,他10多次会议从没参加,也无法左右结果。
苏震清另声请交保,表示他是现任立委,与选民间有契约存在,绝不会被弃乡亲,且他对朋友太好,钱借出去得多、收回来得却很少,目前经济都靠借贷周转,立委只是表面风光,实际过得不一定好,希望能以500万元交保,其余强制处分,包含限制住居、到派出所报到等,都会全力配合。
律师表示,苏震清自李恒隆那得来的2580万中,已还了2000万元,希望法院参考580万的金额,来衡量交保金额;余学洋则希望以100万元交保,表示他与小孩已5个月没见,家中也有老母需要照顾。
检察官认为,苏震清罪证明确,却仍否认犯行,而贪污罪属重罪,他仍有逃亡可能,尤其今日苏、余2人证词互相掩护,即使要交保,500万元的金额实在太低,建请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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