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2580万不认贪!苏震清控检方妖魔化:借款2017年就还清
▲立委苏震清20日出庭收贿案,称与李恒隆借的2580万早在2017年就还清,痛诉检方将他妖魔化。(图,资料照/记者游宗桦摄)
北院密集审理立委收贿案,20日传涉嫌收受2580万、本件涉案金额最高的苏震清到庭,他表示,与太流前董座李恒隆间的金流,都是朋友借贷,且早在2017年就还清了,但侦查期间消息不断流出,使媒体报导他在「被搜索前10多天」才开始还钱,更质疑检方变造调查录音,就是要将他定罪、妖魔化;检察官郑重澄清是录音设备问题,将提供完整录音档给律师,也希望立院能给北检多点预算更新硬体,避免再造成民众误会。
苏震清表示,他经蔡煌瑯介绍认识李恒隆,得知SOGO争议后接受陈情,陆续召开会议、或请经济部说明;而他因周转问题,陆续向李恒隆借款50、230、300万,当时李恒隆称「借朋友钱没在收利息」,他之后也以现金陆续偿还,2015年为准备选举,他向陆姓友人借钱不成,只好在政治献金专户成立前,请李恒隆帮忙,2次借1000万,都各签了2张500万支票做担保,之后也在2017年间以支票还清。
苏震清痛诉,他做立委没包过工程、没收任何红包,违法的事他很清楚,真要收贿,又何必用支票往来留下纪录,至于会用助理的帐户收款,则是因他本人的帐户都在屏东,为了方便才用台北助理的户头。
律师表示,立委接受民众陈情,并不属于法定职务,且苏震清也只是提议,经济部最后也没采用意见,并没有造成实质影响,至于和李恒隆间的金流,钱都还了,自然能认定是借款、不是贿款,且李恒隆被羁押前后说法大不同,检方若仅以李恒隆的证词,就认定苏震清收贿,证据并不够充分。
律师另指出,声请调查录音档时,不仅遭检方刁难,录音档中,更有讲到几个关键问题时就出现杂讯,甚至还有在长达43分钟的杂讯后,才听到李恒隆回答「是出于自由意志表示」,质疑检方事先与李恒隆谈条件,也主张应调查是谁在隐蔽录音。
检察官郑重澄清,指讯问李恒隆时,因其中一组录音设备出问题,才会有杂讯,但另外一组设备,有完整将声音录下,且从录影中,也可看出李恒隆全程在3位律师陪同下讯问,后续将提供完整录音档给苏震清委任律师。
检察官认为,律师未向检方查证,就公然质疑检方变造录音,是相当恶意的曲解及控诉,立委收贿案是历史性事件,侦查团队在过程中,都相当谨慎遵守刑事诉讼法规范,希望本次误会,能唤起社会及立院的关注,给予北检更多预算更新硬体,以应付庞大的案量,避免再造成民众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