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贿2580万元一审重判10年 立委苏震清出庭喊冤:是服务

涉索贿2580万元一审遭重判10年,立委苏震清出庭喊冤(本报资料照片)

国会史上最大宗立委集体贪渎案,一审被认定主动索贿2580万元、金额最多,重判10年的立委苏震清,17日到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出庭应讯,他否认犯罪,强调和李恒隆的金钱往来是借贷关系也已经还清。庭末法官谕知择期再开庭。

检方指控,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涉嫌透过白手套郭克铭等人行贿立委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徐永明等,以《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施压经济部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百货经营权;李在2012年找苏震清向经济部施压,但苏却不断开口要钱。

一审台北地院审结后,5位立委部分,苏被认定主动索贿2580万元、金额最多,重判10年,廖判8年6月、陈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判7年4月,各褫夺公权3至5年;赵正宇虽不涉贪,但因逃漏税判6月,可易科罚金。

高院17日传讯苏震清,苏说他从政以来一路清清白白,身为民代,为民服务是最基本的事,对李恒隆就是服务,2人之间的金钱往来就是借贷;他的律师主张协调会跟公听会非立委职责,提出的建议也没有影响力,非立委职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