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贿案 检方控苏震清「假借贷真收贿」

北检公诉检察官今在开庭时,论告分析立委苏震清收贿犯行。(本报资料照)

涉嫌收受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长李恒隆2580万元贿款,助李争夺SOGO百货经营权的立委苏震清,今天至台北地院出庭时,除严词否认收贿,痛斥检方「恶意曲解、罗织罪名」,将选民服务和一般与企业家的借贷扭曲成收贿,是对他30多年来从政生涯最严重的侮辱,并反问检方有人像他一样,收贿不用现金用支票,笨到留下金流给人家抓的吗?

今天公诉检察官论告时,从苏震清强力介入太流SOGO案,同时前后收受2580万贿款,是否属立委职务上的行为?当中有无对价关系?苏辩称的2000万元是否为向李恒隆的借款?以及苏与其办公室主任余学洋间的犯意联络、行为分担,分为四方面向合议庭说明。

检察官指出,首先目前对于立委职权的主要法律见解并非仅限法定职权,而是实际相关行为,一个立委国会办公室只要邀集行政机关开协调会,便属立委职务上的行为;其次,苏被起诉的职务上收受贿络罪,其中的对价关系不以行贿者以何种名义为之,因此只要行贿者李恒隆目的明确、特定,收贿者苏震清知情便足以构成,无论是借贷或其他名义都不影响贿络的本质。

再者,检方针对苏震清辩称其中一笔2000万元只是借款,当初指示李恒隆汇款至另一人头帐户再提领,同时自李恒隆的供述中可清楚看出,李从来没有要苏还款的意思,只要苏「有做事」就好。直到苏震清得知自己遭到监听,检调已在侦办,与律师商量后赶紧着手还款,但事实上苏开给李的还款支票都没压日期,李也承认根本不会拿这些支票去兑现,显示一切只是假意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