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贿案 苏震清:我做人海派常需周转
立委苏震清(中)希望法院早日还他清白。(蒋永佑摄)
立委苏震清今就涉嫌收受太流前董事长李恒隆2580万贿款,前往台北地院出庭,他在听完公诉检察官论告后,特地要求起立至法庭中央最后补充意见时,表示对检方指控「完全无法接受」,并批评检方从自己支票金流追查贿款,显然不知道正常支票使用的情形,质疑检察官「到底有没有走入社会」?
苏震清表示,自己从26岁起从政,当过县长秘书、县议员和立委,至今从事立委已13年,从未辜负过任何一张选民的选票。每次他找行政机关开协调会,总是开宗明义地告诉对方「违法的事情我绝对不要你做」,只要行政机关告诉他民众陈情案件哪里违反法规就好。
苏震清认为,整件事就是一件陈情案,李恒隆找上他告知SOGO增资过程的董事会会议纪录造假,对李来说相当委屈和不公,因此自己出于为民喉舌而向经济部进行了解,过程中从未对经济部施压。
苏震清强调,在他从政30余年的选民服务中,因为自己个性直爽又不会推托,认识了许多朋友,若朋友开口向他借钱,他通常不会拒绝,也因此连他自己都经常需要对外周转,进行资金调度,就跟李恒隆间的借款,也是跟其他朋友借贷一样有借有还,目前也已全部偿还。
面对检方指控他得知被监听才开始还钱,苏震清也驳斥这些全是欲加之罪,自己从政30余年的信誉与人格,绝不能无端遭受污蔑,如今检察官只因他与陈情人有私交和金钱往来,就说他贪污收贿,这是不实的指控,希望司法审判能够早日还原事实、还他清白,做出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