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铭/富强经济不该下逐客令 需修法广纳外国人才

▲要纾解台湾经济发展困境广纳外国人才为要,其中需先修改相关法规,让来台念书的外国学生毕业后能留在台湾工作。(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近年台湾社会不时弥漫一股气馁之氛围,深究原因,似乎和经济发展停滞脱不了关系。要处理台湾的经济困局,许多人都提出高见,包括吸引外资、引进外籍人才、产业升级、扩大对中国经济体系的连结和新南向等等。但其实要突破台湾发展的困境,最重要的就是吸引人才。

中国战国时代秦王原本因为发现郑国人名水利工程师)居然是韩国战国七雄中的韩国)派来的间谍,想要透过鼓吹兴建水利工程让秦国国力下降,秦王政一气之下,就发布逐客令,要将所有外国人士都驱逐离秦国。此时来自楚国李斯就呈上一篇〈谏逐客书〉,剖析广纳人才方能使国家富强之理,秦王政读了李斯的文章,就废除逐客令,才有未来攻灭六国,创建秦帝国的伟业

李斯在〈谏逐客书〉文中提到,「……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千年之后读来,犹引人深思。回到台湾的现况,很多人也注意到吸引人才的重要性,所以才会讨论要放宽所谓「外籍白领」的限制,但其实关于吸引外国人才,台湾有一项优势并未得到很好的发挥。

根据教育部在105年度的统计,当时来自东南亚国家在台湾就读大专院校的学生人数就有超过3万以上,这些和台湾有地缘关系的年轻学子,如果在毕业后能继续留在台工作和成家,不仅可以增加台湾的人才,也可以减轻因为少子化带来的人口减少问题,更可为新南向政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根据现行的《就业服务法》和《外国人受聘雇从事本法第46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审查办法规定企业如果要聘用外国人在台湾工作,可以说条件甚高。像是本国公司如要聘雇外国人,通常要符合如果是设立未满一年的企业,实收资本额要达新台币(下同)500万元以上或如果是设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度平均营业额要达1000万元以上。光看到这样的条件,可能台湾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就不太可能有机会聘雇外国员工,如此也造成许多来台就读大专院校的外国学生,毕业后就只能选择回到母国,而非留在台湾继续发展。

回想千年前的李斯和秦王政,再读一读〈谏逐客书〉中的深意,想要吸引外国人才来台湾,我们应该考虑修改《就业服务法》和《外国人受聘雇从事本法第46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鼓励来台湾的外国学生,尤其是经济政策发展重点区域的东南亚国家的学生,能在毕业后就直接留在台湾居留、工作,甚至成家。

国家要发展,就是要以人才为要,希望执政者在思考台湾经济政策时,能以吸引人才为根本,并尽速修改相关法规。当年弱小的秦国,经过不断的奋斗,终成为战国时代最后的赢家,秦国不断广纳各国人才的政策,可以给处于发展困境的台湾清楚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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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铭,执业律师法操共同创办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