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购电争议月内未解决 经济部应道歉

行政院长陈冲表示,若经济部一个月内无法处理好购电争议,自然「要道歉」。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陈冲2日对于台电购电争议一事表示,经济部对于「台电购电争议」一事应依照公司法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如果1个月内做不到自然「要道歉」。至于经济部长施颜祥对于台电转投资的官股董座问题则表示,1个月可以处理完毕。

台电公司星能森霸国光星元等民营电厂(IPP)购电费率,日前召开协处会议,但IPP业者仍以唯恐触犯背信罪及董事会未通过等说法,拒绝接受经济部所提协处方案历时3个月的协处宣告停止。

经济部长施颜祥2日在立法院会回答民进党立委蔡其昌质询有关撤换台电转投资的官股董座一事表示,1个月可以处理完毕。蔡其昌追问做不到怎么办?施颜祥重申「会处理」。

陈冲对于台电购电争议一事表示,经济部会依照公司法处理,如果有问题会协助处理,若1个月内做不到自然要道歉。